关于2019 - 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12作者:文章来源:天游线路测速登录中心浏览:2902

 

各学员班:

为了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鼓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现对2019 - 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申报评选

根据《天游ty8线路1线路2检测中心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及天游官网制定的2020年评选方案,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1.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评定程序,坚持评选条件。在符合条件的评选对象范围内,以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为优先原则评定,做到各专业及班级的优秀学生均有机会参评。学院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评定过程设置答辩环节,采取差额评选、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天游官网拟推荐学生名单。认真做好评定的公示环节,评定结果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安全,公示期后及时清理,同时做好公示文件的存档。同时必须将监督投诉电话82519612(校纪委监察处)、82518444(助学工作办公室)、投诉邮箱pingyou@hrbeu.edu.cn予以公布。

2.评审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评审通知》要求,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认真审查参评学生资格,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申请国家奖学金成绩排名要求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在本学期及20192020学年度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1)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内容可打印,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

(3)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按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在表格中“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栏打√。

(4)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以第一人称陈述,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雷同。不可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

(6)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中凡需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7)表格必须加盖院系公章,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二、社会奖学金申报评选

1.CASC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一等奖每人10000/年;二等奖每人5000/年;三等奖学金每人3000/年。名额分配见附件1

2)申报条件

本科生在20172018级学生中评选,研究生在2019级学生中评选。奖励学习成绩优秀或在工程实践、课题攻关等方面成果显著的学生。申请公益奖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并取得国家规定的各类证书;

②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③实践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2.哈船院七九级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

优秀本科生奖学金:5名(计算机学院无名额),每人10000/年;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12名(计算机学院1人),每人2000/年。名额分配见附件1

2)申报条件:优秀本科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习成绩优异的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年级前5%;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本科二年级学习成绩较为突出的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中船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20名,每人10000/年。

船舶学院、动力学院硕士研究生各2人、博士研究生各1人,自动化学院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1人、计算机学院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各1人,机电学院、信通学院、材化学院本科生各1人、硕士研究生各2人。

2)申报条件

①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秀;具有突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②申请者本科生为三、四年级,硕士研究生为二、三年级。

③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

4.七一六所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

学业奖学金:20名。自动化学院、水声学院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3人、计算机学院、信通学院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2人。每人5000/年。

就业奖学金:博士生8名、硕士生8名,可与学业奖学金兼得。博士生每人4万元/年,硕士生每人1万元/年。奖励年限原则上博士生不超过3年,硕士生不超过2年。

2)申报条件

①身体健康,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成果突出;社会关系、个人经历清楚,档案完整,无不良历史记录。

②就业奖学金获奖学生签订《七一六所就业奖学金三方协议书》,毕业后到甲方就业工作至少5年,自签订协议当年起发放奖学金。

③“七一六所奖学金”与国防科技奖学金不兼得。

三、报送要求

1. 根据《天游ty8线路1线路2检测中心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哈工程校发〔2017153号)第三十三条,秋季学期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者不再参评秋季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谭国玉奖学金、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国家奖学金汇总表》、《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均需加盖院系公章;学生申报各类社会奖学金需填写《天游ty8线路1线路2检测中心奖学金申报表》,同时填写奖学金名录。

3.符合申报条件者自愿申报,并认真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于2020101217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上交到所在年级辅导员处,并认真准备面试答辩。

4.学院评审小组组织答辩时间为20191013830,地点为21#426会议室,主要完成国家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的答辩评审工作,各年级励志奖学金答辩评审工作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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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2

  计算机学院奖学金名额分配.xlsx计算机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申请表格.rar